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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指妻紅杏出牆
2002年底,在外地工作的柯先生與本市的方女士在一家網絡婚介上認識,兩人一見如故。雖然有著24歲的年齡差距,但兩人很投緣。時年52歲的柯先生在第二年與方女士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結婚後生育一女兒小珠。

 

59歲的柯先生與35歲的方女士在網上徵婚重組家庭,這個看似浪漫的認識方式卻因相互認為有外遇使男方要求離婚。近日,松江區法院以尚無證據表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為依據,判決駁回了柯先生的訴訟請求。
但好景不常,隨著時間的推移,柯先生長期在外地工作,兩人缺少溝通,開始矛盾不斷。柯先生說,方女士脾氣暴躁,曾經多次對他使用暴力。而且婚後才知妻子婚前經歷複雜,曾與多名異性有過婚姻關係或不正當往來。特別使柯先生難以忍受的是,在今年1月的一天夜裡,柯先生從外地工作單位回上海過年,發現方女士在家中與其他異性同居。柯先生過完春節後就離家雙方分居。今年4月,柯先生以夫妻感情已經完全破裂、無法維持夫妻關係為由,徵信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

方女士認為,柯先生所講的並不屬實,是男同事到家裡聊天,沒有與他人同居。徵信社雙方確是網上徵婚相識並結婚,但婚後丈夫長期熱衷傳銷,她多次看見丈夫與其他女人在一起,早就懷疑他有外遇。但為了改善關係,方女士還曾多次帶著女兒前往丈夫的工作地尋找柯先生,想兩人好好談談。 “我們都是再婚,而且女兒現在還小。”方女士堅決不同意離婚。

法院認為,感情是否破裂是判定是否准予夫妻離婚的標準。柯先生與方女士係自由戀愛而結合,雙方雖再婚,但婚後育有一女,且結婚多年,有較好的感情基礎。由於雙方缺乏交流和溝通,在出現家庭矛盾之後又未採用正確的方式方法對待,只是雙方發生爭執,引起夫妻不睦,但尚無證據表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據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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