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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事筆譯的內容主要是各種外交、外事場合的講話稿, 如英文潤稿在國際會議上的講話稿,在宴會、招待會上的祝酒詞,以及外交上交涉用的說 貼、聲明,國家間的照會、信函、公報、協議、條約等正式外交文件。筆譯的工 具過去用手動和電動打字機,後來改用文字處理機,現在已經是“鳥槍換大炮” 使用電腦了。筆譯的成果是書面譯文。它是供對外提供、公開發表、長期保存 的,必須經得起審查、琢磨和推敲。

政府或外交部聲明、領導人講話稿、祝酒詞 等政策性很強。公報、協議、條約、議定書、國際會議文件等則具有國際法律性 質。所以,對筆譯要求很高,不僅要求譯文正確、准確、完整、嚴謹,而且要求 譯文通順、優美。譯出的中文就是地地道道的中文,而不是“歐化中文”;譯出 的外文應是地道貌岸然的外文,而不是“中式外文”。

這就要求筆譯人員具有較 高的語言修養。外事翻譯的時限性要求筆譯人員除了能夠熟練地掌握翻譯技巧以 外,還應該能夠熟練地操作電腦、快速打字。筆譯人員是默默無聞的“無名英 雄”,不像口譯人員那樣“出頭露面”、“周游世界”。因而,他們更需要有事業心、責任感和埋頭苦干的奉獻精神。外交筆譯人員的短缺或素質不高必將影響 外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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