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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攝影金像獎獲獎資格

 

1月11日下午,第八屆中國攝影金像獎組委會召開專門會議,經慎重研究,決定取消桑玉柱第八屆中國商業|攝影金像獎獲獎資格,收回獲獎證書和獎盃並通報其工作單位。

  會議作出的《第八屆中國攝影金像獎組委會關於取消桑玉柱第八屆中國攝影金像獎獲獎資格的決定》指出,經調查,中國吉林省攝影家桑玉柱,在申報參評中國攝影金像獎時,提交的參評作品中有四幅作品不符合申報規則。

  《決定》指出,在組委會組織的調查中,桑玉柱書面陳述此四幅作品系分別與本省攝影家孟鐵、溫波共同創作。孟鐵和溫波二人均以書面陳述方式聲明上述作品為共同創作,否認桑玉柱使用上述作品為“盜用”或“剽竊”。

  組委會認為,任何所謂“共同創作”的攝影作品都是由多名攝影家的集體貢獻所構成。但此類作品無法真實體現攝影家個體的創作水準及風格,不符合《中國攝影金像獎章程》總則中關於金像獎是中國攝影界“最高個人成就獎”的規定,也不符合《第八屆中國攝影金像獎申報啟事》第二條第1款中關於參評作品須是“體現本人創作水準與風格的作品”的明確要求,因而不能用為中國攝影金像獎參評作品。桑玉柱在申報時,未對此情況加以說明,使該組作品得以進入評選,這種做法是極為錯誤的。

  會議由中國文聯國內聯絡部主任、第八屆中國攝影金像獎組委會副主任夏潮主持,第八屆中國攝影金像獎組委會成員出席,第八屆中國攝影金像獎評委會部分成員列席。
   與會的多數攝影界專家學者對於當事人聲稱的“共同創作”持不認同態度。他們認為,攝影創作是非常莊嚴和神聖的,攝影人通常需要付出非常艱辛的勞動才能創作出優秀的作品,共同創作是荒唐的。中國攝協顧問陳勃說,攝影界應發揚繼承實事求是的優良傳統,尊重藝術規律,維護藝術創作和文藝評獎的嚴肅性。攝影理論家李媚認為,不提共同創作合理不合理、成立不成立,若為共同創作,則申報時就應共同申報。1

  律師閻軍認為,包括攝影在內的藝術作品共同創作的必要前提是參與創作,且必須署所有參與創作者的名字,如果在不同場合以不同署名發表,都是侵犯了其他參與創作者的權益。多數與會的法律人士在會上指出,攝影作品的共同創作是存在的,法律上也是認可的,但此案例中當事人互不指證的態度從法律上增加了定性的困難。
   第八屆中國攝影金像獎于2009年7月7日評出並予以公示,8月5日在雲南大理頒獎。11月,中國攝協接到舉報,稱桑玉柱冒用他人作品參評並獲獎。中國攝協對此事十分重視,立即成立專門調查小組,展開調查工作。在此期間,無法找到真正的舉報人,涉嫌被桑玉柱冒用作品的兩位作者均不承認存在盜用或剽竊等多種情況,使調查陷入僵局。為了加大調查力度,中國攝協要求被舉報人提供相關證據,並商請吉林省有關部門協助調查。今年1月6日,調查組派專人赴吉林省,先後在長春市、延吉市、安圖縣等地約談當事人。經過深入細緻的調查取證工作,取得所有當事人對事件經過的親筆陳述及其他證據和證言。組委會的最終處理結果也是基於以上調查,經嚴格論證後作出的。

  在組委會專門會議之前,第八屆中國攝影金像獎組委會召開了專家論證會,聽取了來自法律界、版權界、攝影界專家學者以及本屆金像獎組委會、評委會部分成員的意見。他們從法律和攝影專業層面,對當事人的陳述、事件的處理依據及程式等進行了分析和論證。
   與會的許多人士認為,針對此事,認定方法只有一個,即看參評作品是否符合中國攝影金像獎的章程和參評細則約定。

  第八屆中國攝影金像獎組委會和評委會的部分成員也表述了自己的看法。中國攝協副主席、中國日報總編輯助理王文瀾認為,中國攝影金像獎的創作獎徵稿細則有明確規定,然而桑玉柱所述的“共同創作”與金像獎的申報要求是不相符的。《人民畫報》社社長、總編輯徐步認為,冒用他人作品參評,評委是很難發現的,此事的發生和處理對於進一步完善相關攝影比賽、評獎的程式是有意義的。

  中國文聯國內聯絡部主任、第八屆中國攝影金像獎組委會副主任夏潮在組委會專門會議上說,桑玉柱涉嫌冒用他人作品申報參評中國攝影金像獎一事,受到媒體的廣泛關注,並在互聯網上引起熱議。從客觀上對金像獎的崇高聲譽造成了不良影響。中國攝協作為金像獎的聯合主辦單位和承辦單位,在收到舉報之後進行了調查,並將調查結果向中國文聯和組委會領導作了彙報,同時提出了對此事的處理意見。中國文聯和組委會領導認為,中國攝協進行的調查是認真細緻的,處理意見是嚴肅慎重的。

  經表決,組委會一致通過《第八屆中國攝影金像獎組委會關於取消桑玉柱第八屆中國攝影金像獎獲獎資格的決定》。

  對於近年來攝影界時有發生的“造假”和違反參評規則等事件,中國攝協一向態度鮮明:堅決查處,絕不手軟。2007年,在中國攝協主辦的湖南壺瓶山、夾山、崀山風光攝影作品徵集活動中,因有作品違反“不得改變原始影像”的徵稿細則,主辦方一次取消了54件入選佳作(含2幅入選精品)的資格,涉及的作品稿酬總額高達30余萬元;2009年初,中國攝協根據網友舉報,及時調查核實,取消了違反徵稿細則的“長安杯”紀念改革開放30周年全國攝影大展入選作品《當街理雲鬢》的入選資格,及其在第二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攝影展覽中所獲的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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