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神廟上市”事件系誤讀

到底是“財神廟上市”,還是曲江文旅的旅游資產上台中財神廟市?“財神廟”是宗教場所還是台中關帝廟民俗文化景點?在只言片語的傳播過程中,事件的完整情況以及其中論點的合理性並沒有得到充分的論證。由於不少媒體在文章標題中采用了“財神廟上市”五個字,因此微博等網絡傳遞方式大多直接轉用此標題,造成了輿論的一邊倒,即認為曲江文旅借助宗教場所上市圈錢。

然而,“財神文化景區”作為樓觀道文化展示區中的景區之一,“財神文化景區”其實只是曲江文旅運營管理的龐大旅游資產中很小的一個部分,而且所謂進入上市的,也只是“財神文化景區”的運營權而已。而在ST長信與曲江文旅交易完成後,ST長信也將轉型成為一家“歷史文化景區集成商”,業務範圍涵蓋歷史文化類旅游景區策劃、運營管理、旅游配套餐飲酒店、旅行社為核心的文化旅游產業運營。換言之,曲江文旅不是經營寺廟的企業。

從國家宗教事務局近期對宗教場所的定義看,寺廟分為兩類,一類是依法登記開放,由宗教界自主管理並接受宗教事務部門行政管理的法律意義上的宗教場所;另一類是歷史遺跡或近年興建、具有佛道教文化要素,但未依法登記為宗教活動場所的建築或設施。那麼官方稱為“財神文化景區”的這處產業,其實僅僅是包含了歷史文化典故和道文化元素的文化旅游景區,開發傳統文化的旅游價值。而據本地人介紹,承受道家香火的趙公明財神廟在當地另有所指,並不在文化景區之中。

因此,針對本事件,無論是“財神廟”還是“財神廟上市”的說法,都是一種因為信息不完整而產生的誤解。

首先,這家“財神廟”究竟是不是廟就值得商榷。景區官方的名稱是“趙公明財神文化景區”,從未定名為“財神廟”。資料顯示,趙公明財神文化景區“以華夏正財神趙公明故裡和財神歷史傳承為核心”,定位於“以財神故裡、眾神傳說、集賢鼓樂為代表的民俗文化旅游”,意在打造“華夏文化尋根朝拜旅游項目”。也即,該景區在建設之初起,即定位於“民俗”,而非“宗教”。

國家宗教局研究中心主任張訓謀關帝廟此前亦表示,“寺廟被捆綁上市”這一問題中所指寺廟分為兩類,一類是依法登記開放,由宗教界自主管理並接受宗教事務部門行政管理的法律意義上的宗教場所;另一類是歷史遺跡或近年興建、具有佛道教文化要素,但未依法登記為宗教活動場所的建築或設施。財神文化景區顯然不是第一類所指法律意義上的宗教場所,而是具有歷史文化典故和道文化元素的近年建設的文化旅游景區,從事對文化的旅游價值開發網路拜拜

所以,被粗暴的簡化為“財神廟”的“趙公明財神文化景區”,並不是宗教意義上的廟宇;此乃“財神廟上市”事件的誤讀之一。

其次,資料顯示,曲江文旅擁有包括大唐芙蓉園、曲江海洋公園、大雁塔景區、唐大慈恩寺遺址公園、曲江池遺址公園、唐城牆遺址公園、寒窯遺址公園、秦二世陵遺址公園等諸多景區。而“趙公明財神文化景區”僅是曲江文旅負責運營的樓觀道文化展示景區中的一部分,並且曲江文旅只是擁有“財神文化景區”的運營權而已。所謂“財神廟上市”也只是因為曲江文旅近期准備攜旗下產業整體借殼上市,才會讓人聯想到作為曲江文旅運營管理產業之一的財神文化景區是否也會一起上市。

所以,誤讀二是不應該單單說“財神廟上市”,而是財神景區的運營管理曲江文旅准備借殼上市,最多也就是納入景區的運營管理業務。

由此,姑且不論相關法規其實並無詳細針對宗教活動場所上市的具體規定,眼下這件所謂“財神廟”上市也還是被誤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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