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友社”利用感情騙財?
我從宣傳單上看到正定一家婚友社的信息,便想通過這個婚友社找個女朋友。我找到這家婚友社,和對方簽訂了協議,隨後一次性支付了服務費580元及20元的攝像費。然而,我沒想到的是,在接下來的兩個月中,我遇到的三個“女朋友”都是“來無影去無踪”,我覺得這事兒十分蹊蹺。
協議簽訂之後,婚友社很快就給我介紹了一個“女朋友”,我們見面後彼此都覺得對方挺不錯的,就開始交往。可沒過多久她就莫名其妙地跟我分手了。不管我怎麼追問,女孩兒都不肯說明原因,接著就失去了踪跡。
於是,我找到了婚友社。按照協議規定,對方答應再給我介紹一個女朋友。然而,接下來介紹的兩個“女朋友”情況也與第一個相似,都是剛開始相處得很好,可很快又都沒有理由地離開了。我覺得她們很不錯,相處時也很珍惜這緣分,可結果卻總是讓我傷心。
事後,我仔細琢磨了一下,發現自己對這三個“女朋友”的家庭背景及身份一點也不了解。我和她們交往時,對方從來不肯談自己的家庭情況,也不讓我看她們的身份證。和第三個女朋友接觸時,我詢問對方住哪兒,“她告訴我家在雲南一個縣城,可我一打聽,雲南根本沒有這麼個地方。”她還說在某工廠上班,其實也是一派胡言。同時,我還發現,她與我見面相處期間,仍然不斷出入婚友社,並在婚友社的安排下與其他人見面。
經歷了這些事後,我覺得自己可能被騙了。我找到這家婚友社說明情況,要求退還所交費用,卻被他們拒之門外。 “他們根本不承認這些,經理還說已經給我介紹了好幾個女朋友了,婚友社的責任已經完成,現在只能退給我所交費用的5%。”可到現在我已經為幾個女孩兒花了好幾百元錢,加上婚友社的費用已經1000多元了,難道就這麼白白損失了?而且我的感情也被欺騙了,他們怎麼能利用感情來騙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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