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仲介不能介入職場實習
針對人力仲介積極介入大專畢業生職場實習計畫,教育部於4日再度鄭重表示,該項計畫主要由學校進行媒合工作,有意願之企業,均可徑自到網路平台登錄即可,不必假手第三者,更不必透過仲介進行仲介。

為協助國人就業,對抗金融風暴所衍生出的高失業率,政府各部門全力推出各項協助就業計畫,教育部的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中,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要求大專校院關心及掌握畢業生就業情形,並強化學校產學合作關係,使課程、師資、設備與實習能貼近產業,由學校推薦96年6月以後至今年6月畢業學生,到職場擔任實習員一年,由政府補助每月2萬2千元,期望能有效協助初出校門的大專畢業生即早進入職場。

由於有企業及學生向教育部反應,很多人力仲介也積極介入這項大專畢業生職場實習計畫,分別向企業、學校或學生收取費用,進行仲介業務,教育部特別重申,不用人力仲介介入大專畢業生職場實習計畫。

教育部特別指出,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是以促使大專校院協助及掌握畢業生就業情形及強化學校產學合作關係為主,學校在執行方案時會審酌下列因素進行媒合:

(一)實習機構所經營產業及提供實習職務應與實習員畢業系科及職能相對應。

(二)實習機構與學校目前已有產學合作關係或未來有發展產學合作可能者

(三)實習期滿後留用可能性高者。

(四)以簽署愛心企業宣言之企業為優先。

(五)無薪假企業為優先。

為確保本計畫不會排擠既有就業市場,並提供優質實習環境,教育部已會同經濟部、財政部、勞委會及勞保局等部會,成立跨部會審查小組,分別從審查階段與實習階段二階段進行審查。審查階段將對實習機構是否合法立案、有無欠稅、不當裁員、發生重大工安事件等等進行機關聯合審查。

於實習階段將加強計畫執行後之查核,經核定進用實習員後,教育部每月將定期查核外勞人數,防止企業縮編或裁員情事發生,辦理實習機構評估文件抽查及實地抽訪,學校亦會定期訪視,確實掌握各實習員之實習狀況與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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