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替朋友借錢反失去自家房近70萬房屋增值款誰承擔
衝著朋友的交情,出面向他人借錢,好處一分未得,自己和妻子卻成了被告。日前,上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樣一起房屋騰退糾紛案。

http://www.zoozoozoo.com.tw庭上,原告張女士說:2008年4月7日,吳某與自己簽訂了《杭州市房屋轉讓合同》,即由自己向吳某購買其位於杭州市上城區勞動路123號1單元503室房屋一套,轉讓總價為人民幣60萬元。同時約定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吳某將房屋交付給原告。合同約定後,自己支付了60萬元購房款,依法辦理了房屋產權過戶登記手續。但吳某收到購房款後,仍居住在該房屋內拒不騰退。

庭審中,吳某一臉委屈:“這60萬元是藉款,不是購房款。”

他說這筆錢其實是朋友陳某借的。當時陳某先向張女士提出借款,因為陳某無法提供房屋抵押,所以陳某要他出面與張女士簽訂借款合同,並提供勞動路這套房產做擔保。

通過法庭調查,陳某在藉款後沒有歸還本金,只陸續支付了2萬元利息。而張女士和吳某之間的借款合同是合法有效的,2008年5月27日,雙方辦理了勞動路房屋的過戶手續。
近70萬元的房屋增值款難倒了吳某,但是付不出這70萬,吳某和妻子、兒子就面臨著無房可住的境地。

http://www.kfgood.url.tw此案法庭待判。

法院有關人士提醒,在藉款合同、擔保合同上簽字時一定要謹慎,仔細看清合同的內容,充分了解簽字的效力,否則有可能稀里糊塗地“賠了夫人又折兵”。

http://www.kfsports.com.tw“我是要房子的,願意拿出錢來讓原告把房子還給我。”最後吳某表示,他願意將購房的款項60萬元歸還原告,並且補償利息15萬元,款項立即支付。

http://www.kfone.com.tw但是張女士認為,現在杭州市上城區勞動路123號1單元503室房屋的價值大概在一百四、五十萬元,吳某必須補償房屋價值的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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